资讯详情

全部分类

产品库

公司库

资讯中心

免费注册

登录

免费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江西南昌:为防止卤制品变色 男子添加亚硝酸钠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04 09:08:14 来源: 法制网


    为保卤制品不变色,男子在卤制过程入亚硝酸钠。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吴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某从2013年3月开始在南昌市某菜市场内开办烤禽店,销售自制卤制品和烤鸭。2014年6月,吴某为防止卤制的肥肠变色,在卤制肥肠时加入了亚硝酸钠,至案发约销售200斤左右。经鉴定,吴某的卤制熟食肥肠中检出亚硝酸钠含量为19mg/kg,食品添加剂福晨牌亚硝酸钠中亚硝酸钠的含量为97.7%。

上一篇: 云南德宏发布严防野生蕈中毒预警公告 学校食堂不得烹调野生蕈
相关资讯推荐
推荐企业
推荐商情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