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于9月1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出资投资权益类证券并相应提高公司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按公司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20%的比例出资投资权益类证券(含2015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按公司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15%比例的出资),并相应提高自营业务规模;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董事会授权及净资本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办理具体事宜;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自营业务规模议案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