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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18 05:37:45 来源: 厦门WTO工作站
2015年9月1日,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署农业部植物生物安全分部发布G/SPS/N/MYS/37通报,对进口至马来西亚的新鲜山竹制定新的进口要求。此新要求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有4个月宽限期,即至2015年10月31日,全面实施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发布日期为2015年9月1日,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