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
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黑龙江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对
调味品类
食品的
监督
抽检,共检出不合格样品16批次(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进行整改,依法严厉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氨基酸态氮、总酸的说明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