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5 08:20:04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记者陈赛 发自湖南 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0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5年第3号)》显示,2015年7月至8月,在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移湖南省、省本级以及省局下达给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共抽检粮食制品、油脂、饮用水、肉制品等15类食品,其中360批次合格,另有22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张家界、永州、怀化、湘西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均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此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而具体的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0月18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