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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批次白酒被检出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5-09-25 08:29:47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李丽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5-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白酒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78批次,涉及企业57家,其中查出自治区企业的两批次不合格白酒。

    内蒙古八里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里罕老酒(原浆)检出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糖精钠),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白酒产品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味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或是由于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内蒙古宁城生物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草原玉帝酒白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值,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责令生产企业采取停止生产、封存产品、召回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求经营者对上述产品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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