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1日电辽宁省国土部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本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全部到位。2017年,辽宁将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地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行动,将土地、房屋、林木、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设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
今年底前,辽宁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着力抓好市级服务机构和登记窗口建设,县级着力抓好行政职责整合和服务保障机构建设。
同时,辽宁省政府将由省政府督察室、省编办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市、县(市)不动产登记行政职责和机构整合、服务机构和登记窗口归并、工作流程再造和信息数据整合等进行检查督导,今年底前实现市级开始启用统一证书、县级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工作目标。
按照辽宁省政府要求,到了2017年,辽宁省内各市还将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从而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依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