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央行获悉,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 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央行强调,这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这些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匈牙利
以上境外央行类机构各自选择了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
发布时间:2015-11-26 11:34:49 来源: 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