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庆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
食品
流通和
餐饮环节
食用农产品的123批次样品进行
监督
抽检,合格样品 122批次,不合格样品 1批次。
蔬菜 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水果 15 批次,全部合格;畜
禽肉 37 批次,全部合格,
水产品 33 批次,全部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蔬菜不合格样品1批次:肇源县肇源镇民乐酒家在该县北市场小摊贩手中购买的芹菜,经检验克百威农药残留0.14mg/公斤,标准值<0.02mg/公斤,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肇源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通知当地县农业部门;责令餐饮经营者注意进货渠道,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其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可疑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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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用农产品2016年7月份抽检信息公示(合格)

大庆市食用农产品2016年7月份抽检信息公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