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13日,韩国
食品药品安全处发表消息称,韩国某企业未进行食品制造、加工业登记而制造2种
米酒产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命令其停止销售并
召回相关所有产品。
召回对象: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9日的2种米酒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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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6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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