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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调料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龙岩一中学食堂一幼儿园被罚


发布时间:2017-03-09 09:47:10 来源: 食品伙伴网


    23日,记者从新罗区 食药监局获悉,新罗区一中学 食堂及一家 幼儿园因经营过期 调料、 猪肉未 检验检疫、无《 餐饮许可证》等行为被通报处罚。被通报处罚的两家单位分别为龙岩莲东中学食堂及龙岩市新罗区东岳幼儿园。
 
    2016年10月9日,新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龙岩莲东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食堂厨房不锈钢架上陈列有下列食品椒盐、甜辣酱、豆豉、辣椒粉、三合汤、排骨味王等原调料过期。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厨房所用的猪肉从私人屠宰点购进,未经任何检验检疫。
 
    最终,莲东中学食堂经营人违法相关规定,相关原调料被现场没收,并处于3万元罚款处罚。
 
    2016年5月19日,新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龙岩新罗区东岳花园的东岳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东岳幼儿园于2015年9月开始招生,在东岳幼儿园的开办过程中,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31日该幼儿园自己未设置厨房,该园儿童吃的饭菜均由其他餐饮经营者提供配送。2016年4月1日起该园内设置厨房,并向园内幼儿提供餐饮 服务,并以“伙食费”的名义收取餐饮服务费用,截止到案发当日,当事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该幼儿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最终,给予当事人罚款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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